2006年11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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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争几寸宅基地一伤一囚教训深
张仙寿

  最近,龙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童志生有期徒刑5年6个月,民事赔偿医疗费8380元。入狱改造的童志生真正后悔莫及。
  童志生是龙游县模环乡人,与周某系同村邻居。事发那日下午童志生见周某在家门前的地基边缘砌墙,即从家中拿了一根铁棍赶到屋后,称周某占用了自己的屋后地基,用铁棍将砌好的砖撬掉,双方发生争吵。后童志生上前用铁棍朝周的头部右侧猛击一下,致周某当场倒地。经法医鉴定属重伤。
  (张仙寿)

  编后: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。古人尚有“千里来信只为墙,让他三尺又何妨,万里长城今犹在,不见当年秦始皇”的气量,今人为几寸地基,导致一伤一囚,教训实在深刻。